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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爱好者论坛's Archiver

非常可乐 发表于 2008-1-30 12:58

父亲杀死逆子 几百名村民联名上书求情

<!-- google_ad_section_start --><div class="artibody" id="artibody"><p>  本报讯 儿子只知道向父母要钱,不满足就又砍又杀,还横行乡里。年近六旬的吉林市刘某忍无可忍,亲手结束了“逆子”的生命。刘家亲属研究后决定,将尸体抛进江里。刘某杀儿的事情,村民绝口不提。7年后,因有人举报,此案方浮出水面。近日,刘某被吉林市龙潭区法院一审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p><p>  据检方称,2000年3月的一天,儿子向刘某要钱未果,转身就出门了。因为儿子经常打骂父母,刘某决定跟出去看看儿子想要干什么。这时,儿子操起一把四股叉要打刘某,刘某见势不妙就操起一把铁锹,与儿子对打。结果刘某一铁锹打在儿子的头上,致其死亡。</p><p>  第二天,刘某召开家庭会议研究如何处理此事,几名亲属决定将尸体抛进松花江。</p><p>  刘某打死儿子的事情在村里不是一个秘密,7年来,只是一直没人报案,反而帮着隐瞒。2007年,一其他案件的嫌疑人为争取立功,举报了刘某杀子的事情。立案后,几百名村民联名上书,恳请司法机关从轻处理,称刘某儿子经常殴打父母,且横行乡里,“如果他不杀儿子,儿子也会杀他们,全村人也会不得安宁。”</p><p>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法院认为,刘某为了本人的权益免受儿子的不法侵害,采取了超过必要限度的行动,致儿子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案发时,刘某儿子有过错,县且村民联合要求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到这些因素,决定对刘某减轻处罚,帮其毁灭证据的亲属,免予刑事处罚。</p><p>  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将此案作为实行宽严相济政策的最好典型,将向各省检察院推广。《新文化报》供稿 </p><br/><span style='font-size:12px;color:red'>&nbsp;&nbsp;&nbsp;&nbsp;&nbsp;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span><br/></div><!-- google_ad_section_end -->

1314 发表于 2008-2-21 21:07

过失杀人,应该可以判轻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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