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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缺 2008-1-1 21:50

韩国政策扶持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竞争实力

 韩国在实现产业经济起飞的基础上,紧跟世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及时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上日程,持续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取得了成效,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软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韩国的经验从根本上看,在于观念更新带来了发展战略的转变,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全方位的综合扶持政策。
<P align=left>  <STRONG>发展令人瞩目</STRONG> </P>
<P align=left>  在电影产业方面,韩国取得了快速发展。韩国电影出口在1995年至2001年6年里增长约50倍。电视剧的衍生文化产业的收入也十分可观。据统计,2005年因韩剧而访问韩国的游客达64万人,为看韩剧拍摄景点而访问韩国的游客超过游客总数的10%。在电视剧《冬季恋歌》拍摄场地南怡岛,前去踏访的游客络绎不绝。据统计,《冬季恋歌》拍摄景点以及DVD等衍生产品的收入超过1800亿韩元。 </P>
<P align=left>  在游戏产业方面,韩国树立了高增长、高效益的典范。韩国利用网络技术的优势,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集中培育游戏产业。2002年韩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4522亿韩元,2007年有望突破2万亿韩元。2003年网络游戏产业增长率达到66.8%,2004年至2006年分别增长35.1%、41.3%和23.4%,虽增速放缓但仍属高速增长。韩国网络游戏软件出口到世界各国,开辟了低耗能、高效益的新出口创汇渠道,为韩国赢得了“网络游戏产业大国”的声誉。 </P>
<P align=left>  在动漫产业方面,韩国显示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实力。也是自上世纪90年代起,动漫产业步入高速增长期,年均增长率超过10%。2002年动画片出口额达8387万美元,是当年电影出口的56倍。2003年,动画产业产值增至4050亿韩元,同期动画片销售额由上一年的2149亿韩元增至2699亿韩元。韩国现已成为继美、日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动画片制作和出口国,世界动画片80%的背景画出自韩国。 </P>
<P align=left>  <STRONG>明确战略目标</STRONG> </P>
<P align=left>  在相当长时期内,在韩国文化及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消费不被视为真正的产业,只被看作“消遣、娱乐行业”、“服务行业”,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排不上位置。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传统产业经济不断遭遇发展“瓶颈”,韩国通过总结自身经验和对世界产业发展潮流的悉心观察,逐步提高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 </P>
<P align=left>  1997年,在亚洲金融风暴的袭击下,为了摆脱困境、重振经济,韩国政府在着手进行企业结构、金融体制、劳动制度全面改革的同时,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正式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将其作为“21世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中力量加以扶持。很快,文化创意产业开花结果,对韩国克服危机、重新崛起发挥了重要作用。 </P>
<P align=left>  韩国认为,上世纪80年代是以劳动力价格为核心的制造业基础经济;上世纪90年代是以技术、质量为核心的知识基础经济;而21世纪则是以技术创新和创意为核心的文化基础经济。创意是国家发展的基本动力,文化是国际化时代决定竞争力的核心力量,软件是新经济时代价值创造和就业增长的有效武器。大力发展创意、文化和软件产业成为韩国实现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围绕这一基本战略,韩国政府按照“明确重点、集中培育、系统实施”的原则,采取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扶持政策。 </P>
<P align=left>  <STRONG>健全管理机制</STRONG> </P>
<P align=left>  为加强对文化产业的领导和管理,有效贯彻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走出一条高效发展的新路,韩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在文化观光部内首次设立了“文化产业局”,其编制不断扩充,目前已由原来3个课(相当于处)扩大到6个课,对文化产业各方面业务行使管理职能。2000年又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文化观光部长官担任委员长,成员由国会委员、财政、外交、行政自治、文化观光、产资、信息通信、企划预算等政府部门次官,以及广播、电影、出版、音像、游戏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基本职能是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文化产业基金运营计划,并负责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文化观光、信息通信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各自下属的“游戏综合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支援中心”和“游戏技术研发中心”,分别负责政策规划、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以及产业技术开发。在卡通画形象文化方面也分别成立了负责创作和市场开发的专业领导协会。2000年至2001年,又先后组建了“工艺文化振兴院”、“文化产业振兴院”等机构。2002年7月,文化观光部将下属文化产业振兴院、广播影像振兴院、电影振兴委员会、游戏产业开发院等5个部门进行整合,组建“文化产业支援机构协议会”以减少业务重叠,实行信息共享,加强扶持力度。 </P>
<P align=left>  <STRONG>实行立法保障</STRONG> </P>
<P align=left>   韩国以立法和法规建设体现国家意志,明确产业发展方向,规范运营秩序,凝聚国力、民力,确保文化产业高效有序发展。1999年2月,韩国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界定了文化产业的范畴,对政府扶持文化产业的职责范围、实施手段、运营规则、组织机构、财源筹措及使用方法,均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政策落实,有法可依。依据该法,韩国政府1999年至2001年先后制定和实施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展望》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适时采取有效的扶持对策。 </P>
<P align=left>  在制定基本法的同时,还根据不同需要进行立法。1999年全面修订了《电影振兴法》,为电影振兴创造了宽松环境,规定设立“电影振兴金库”,为电影创作、制作和流通提供充足的资金。此外,韩国还先后颁布了《音像振兴基本法》、《关于唱片、录像带及游戏软件的法律》等部门法律,对各行业的运营规则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其有序、快速发展。 </P>
<P align=left>  <STRONG>打开资金瓶颈</STRONG> </P>
<P align=left>  资金供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血脉”。韩国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贯彻“选择与集中”的原则,对选定的重点扶持对象,从创业到研发、创作、制作和营销、流通的每个阶段,都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在国家财政全面吃紧的情况下,文化事业预算反而逐年增加:1998年占国家财政预算0.62%,2000年首次突破1%,2001年大幅提高为9.1%。文化事业预算金额2003年猛增为1.17万亿韩元,比1999年增长140%多。同期,文化产业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重由3.5%增长为17.9%,文化产业预算额由168亿韩元增至1878亿韩元,为文化产业振兴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撑。同时,还根据《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设立文化产业、文艺、电影、出版、广播及信息通信化等系列专项基金,集中扶持相关产业。1999年基金设立当年总额仅为549亿韩元,到2002年增至2329亿韩元。 </P>
<P align=left>  动员民间资本,建立官民共同投融资体制,是韩解决文化产业资金的有效办法。具体做法是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韩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的两年里,先后组建17个“投资组合”,融资总额达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韩元,民资1723亿韩元。在此基础上,运作日臻成熟,成功率大幅提高,年融资达1000亿韩元以上,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P>
<P align=left>  <STRONG>搞好设施建设</STRONG> </P>
<P align=left>  韩国把制造业工业园区建设模式引进文化产业,创造了建设文化园区的成功经验。文化园区将文化产业相关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制作、人才培养集于一体,有效地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优化了资源的组合,实现设施、设备共用、共享,提高了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迅速形成规模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韩《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规定,对园区建设业者免除耕地保护负担金及山林、草地复植费,对相关投资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对相关装备、设备进口免除关税。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各种文化园区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截至2005年,先后建成大田尖端影像及多媒体园区、春川动漫业园区、富川电影漫画业园区、光州工艺设计及卡通业园区、全州数码影像及音像业园区,以及清州学习用游戏业园区等7大园区。按计划,2001年至2010年期间,韩国拟建成10个文化产业园区、10个传统文化产业园区、1至2个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形成覆盖全国的规模;国家对每个园区各注入资金50亿至300亿韩元。此外,2002年,文化产业振兴院斥资32亿韩元建成“共同制作室”,供资金短缺、无力进行设施建设的中小文化企业使用,从资金、人才方面对其产品开发、制作进行综合扶持。文化观光部还计划投资450亿韩元,建成“数码广播共同制作室”,使其成为具有制作流通、培训等多种功能的生产运营中心。 </P>
<P align=left>  <STRONG>加快人才培养</STRONG> </P>
<P align=left>  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是创意,培养创造性人才是重中之重。针对产业扩张带来的人才短缺问题,韩政府自2000年至2005年投资2000多亿韩元,以电影卡通、游戏、广播、影像等产业为重点,集中培养急需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在院校培养方面,在强化已有院校相关科系人才培养的同时,新建了首尔游戏学院、全州和清州文化产业大学、大邱文化开发中心及网络信息学院、传统文化学院等一批新的院校。大学开设的文化产业相关专业达80余种,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除院校正规培养外,还采取网络教育和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缓解实用型人才的急需。文化产业开发中心接受委托,采取产、学、研联合办学方式,培养特殊专业的高级人才。 </P>
<P align=left>  针对文化产业人才需求的多样性,相关院校和企业还受政府委托,积极展开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经总结、改进,逐步实现规范化,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为培养具有世界化视野和能力的人才,韩国大批选派各方面有培养前途的人才出国进修学习,加强与文化产业强国的人才交流合作,确保占领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沿。 </P>
<P align=left>  <STRONG>税收优惠激励</STRONG> </P>
<P align=left>  韩国政府还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进行政策调整,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07年12月,韩国召开经济政策协调会议,通过了《第三阶段服务产业竞争力强化对策》,明确“要像扶持制造业一样扶持文化产业”,把全方位扶持提高到新的水平。 </P>
<P align=left>  第一,改编标准产业分类体系,新设“出版、音像、广播、通信及信息服务”的大分类,以使文化软件产业在研发及人才培养方面享受政府融资扶持和税收优惠。同时将广告和电影制作业、录像带及记录出版业、专门设计业归为“知识基础产业”,由此首都圈里的650多家中小企业可享受减免10%法人税、所得税的优惠。2008年上半年之前,将完成对富川、釜山等11个地区的“文化产业振兴区”指定工作,区内拟实行免除注册及取得税、5年内减免50%财产税等项优惠。 </P>
<P align=left>  第二,在创作阶段,对设立“创作研究所”的企业,对其创作、研发费给予税收优惠,年减免额达280亿韩元;2012年前,将软件振兴院的培训企划、创作人员的师资增加233%;赋予文化部职员“特别司法警察权”,以强化著作权保护。 </P>
<P align=left>  第三,在制作阶段,决定试点推广“文化软件完成保障制度”,每年提供保障资金100亿至150亿韩元,防止优秀文化软件在创作过程中因资金短缺而半途而废。未来5年内,在文化软件企业起步和成长阶段,分别给予追加支援,总额达3500亿韩元。 </P>
<P align=left>  第四,在流通和出口阶段,中小文化软件企业如使用国内代理商开辟海外市场,咨询费支援最高可达费用总额的80%。另外,今后5年里进出口银行将安排4000亿韩元对文化软件出口提供贷款扶持。</P>

2008-1-15 11:52

确实啊 感觉很近了已经

精英艺术 2008-2-2 17:54

可实际上要达到的话
会有多难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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