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艺术资讯  |  拍卖展览  |  美术高考   |  设计广告  |  美术文粹  |  视觉创意   |   鉴藏投资  |   艺友录

艺术爱好者论坛's Archiver

肥仔◎儿 发表于 2008-1-18 08:41

男子酒后驾驶拖行他人6公里致死获无期

<!-- google_ad_section_start --><div class="artibody" id="artibody"><p>  中新网1月17日电 2006年台湾的汽车驾驶曾姓男子及苏姓女子,开车撞人并把人活活拖行6公里致死。去年,两名肇事者被法院分别求处无期及14年有期徒刑。昨天台湾“高院”维持原判,成为岛内历年酒驾肇事案件中判罚最重的案件。 </p><p>  据台湾媒体报道,把受害者活活拖行6公里致死的曾姓男子,在警局态度很恶劣,而他的女友苏某则酒醉倒在一边,让许多人看了相当愤怒。</p><p>  不只在警局,两人就连在法院态度也很嚣张,让新竹地方法院去年分别重判两人无期徒刑和14年有期徒刑,不过死者的母亲觉得还是判得太轻。 </p><p>  伤心的死者母亲流再多眼泪,也唤不回宝贝儿子;尤其肇事的两人,被抓后依然态度嚣张,二审“高等法院”维持原判,用重刑希望他们在狱中懂得反省。</p></div><!-- google_ad_section_end -->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